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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高校工委对我校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

发布时间:2013-12-16 发布人:宫龙江

        (通讯员 陈微 记者 宫龙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对省属高校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黑高工委联字〔2013〕28号),并于12月9日对我校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查。省委高校工委督查组由省政府督学、省教育学会副会长、省纪检监察学会教育分会副会长康宝林为组长,省高校纪工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正处级检查监察员李景禄为副组长的一行4人组成。

   当天上午,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会在机关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我校党委书记杨晓龙代表党委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巩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杨晓龙汇报结束后,我校纪委书记徐平补充了三点内容:一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把它作为学校的重点内容来抓;二是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的重点内容来抓;三是各级领导班子充分发挥“一岗双责”的作用,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基层建设的重点内容来抓。
  当天下午,在第一教学楼H座111会议室组织了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离退休人员、一线教师、基层工作人员代表等同志参加的党政领导班子廉政情况测评投票。投票结束后,督查组从参加测评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20人进行了谈话,并按照《省属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查内容》规定的内容逐项查阅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佐证材料。
  督查组对我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学校在今后的工作中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重点工作岗位、建设领域和环节的监管,研究反腐工作新形势,采取新办法新措施,保证学校稳步发展。此次省教育厅对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评价,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