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投稿
东油要闻
当前位置: 新闻首页 >> 东油要闻 >> 正文

我校2部作品荣获“黑龙江省文艺奖”

发布时间:2014-03-10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记者 孙晨光)日前,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文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省文学艺术联合会、省作家协会对第八届“黑龙江省文艺奖”获奖作品进行了表彰奖励,我校有2部作品获奖,这也是我校首次荣获“黑龙江省文艺奖”。
  第八届“黑龙江省文艺奖”为发现、推出和培养优秀文艺作品、文艺人才,繁荣文艺创作,鼓励和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生产出更好更多、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文艺精品,更好地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优秀文艺作品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提供良好文化条件,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等8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面向全省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文艺工作者进行作品征集,评选范围涉及文学、戏剧、电影(含动漫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广播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曲艺、杂技、电视文艺、广播文艺、民间文艺、艺术设计(含动画设计)、文艺理论等17个门类。并对申报者的资格进行了严格界定,申报作品须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内创作并演出、播映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在省级以上(包括省级)报刊、出版社发表或出版的,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方有资格参选。 

      经过推荐、申报、审查、初评、联评和省委宣传部办公会终评,并通过媒体公示,共评选出获奖作品112件。其中,全省范围内符合申报要求并最终入围舞蹈类的参赛作品仅为3项,我校吴波创作、校文联舞蹈协会同学们表演的群舞《燃烧的青春》,吴晓芳、关丽创作艺术学院学生表演的群舞《嫂子颂》包揽了宝贵的两个奖项,双双获得“黑龙江省文艺奖”舞蹈类三等奖。这些获奖作品是近年来我校文艺创作的优秀成果,体现了我校文艺精品创作水平和实力的不断提升,凝聚了我校文艺工作者的艺术智慧与辛勤创造,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创作生产出更多更好具有东油特色、东油风格、东油气派的文艺精品贡献了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