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赵亮 付璐 记者 赵秀波)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6]5号)文件,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项评估。
2014年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受国务院学位办委托,组织专家对第八批、第九批共107所培养试点院校进行专项评估,我校作为第九批授权试点院校参与此次评估。专项评估主要检查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质量保证等。
我校MBA培养任务主要由经济管理学院承担。自2011年招生以来,学校领导、研究生院和经济管理学院高度重视培养质量,采取各种切实可行措施着力提高培养质量。在学科建设处指导下,经济管理学院成立专项评估组织,按照评估文件要求精心撰写自评报告。2015年5月,将MBA专项评估自评报告、数据表、自评打分表、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质量管理制度等文件集中上传到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评审过程主要采用通讯评审方式,由MBA教指委将评审材料送达3位评审专家,专家对各参评院校的各项指标进行打分并提出意见,成绩超过75分的为合格,合格院校不再组织专家进校实地考察。我校专家通讯评审成绩超过75分,没有组织专家进校考察评估。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通过此次专项评估,是对我校长期以来重视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次肯定。通过“以评促建”,引导我校认真探索MBA教育的开办环境、目标定位和发展思路,促进通过完善培养方案、明确教学目标、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基础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改进课程设计等,逐渐提高培养质量,形成并深化办学特色等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时,此次专项评估的通过,对我校即将开展的其他学位点专项评估也有一定参考价值和示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