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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大家谈”之一】师德:我们内心的道德法则

发布时间:2015-06-01 发布人:王永亮

 

师德:我们内心的道德法则
 颜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年从教经历令我意识到,教师并不能仅停留于“传道、授业、解惑”,还需要与学生一起“立德、立功、立言”。“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师德操守,是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活动中应当具有与遵循的道德品质和行为准则,是实现“正己正人”、“自省立人”教育使命的重要保障。
作为道德层面的规范与要求,师德对于教育工作者和教育活动本身尤为重要,这是由教育管理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一般职业而言,对从业者工作状况和从业水平的管理可以通过制度性的明示约束与道德性的隐性约束共同实现。制定从业规范、监督职业行为、直接检验工作成果,以及激发从业者的职业良知,都是促成职业行为的必要方式。而且,如果职业行为的过程和结果管理运行良好,从业者对职业操守的遵循则可作为职业管理的辅助手段。然而,教育活动却与此大不相同,教育行为对职业操守的秉持要远远优先于对教育过程和结果的管理。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教育活动的长期性和综合性使得教育过程与教育活动的最终成果相脱离。知识经验传授理性思维成熟行为习惯传承等均可作为教育活动的阶段目标,却远非最终目标,教育活动的最终目标是塑造一个理性成熟、人格健全、具有参与合作意识和创新精神的“社会人”,这是在现有学前教育学校教育,乃至职业教育任何一个阶段中都无法完全实现并直接检验的。换言之,现有教育行为固然实现了学生知识经验的精进,然而他们独立成熟的人格、缜密的理性思维以及“有责任、有担当”公民品格的养成更应成为穷尽教育工作者毕生精力的努力方向。这种教育行为是任何制度规范都无法明确约束的,唯有诉诸于他们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对职业操守的坚持,才能够在阶段化教育活动中一直秉承“自省立人”的理念,实现教育的最终目的。
就师德的内容而言,唯有“三心”不可或缺:
“对教育事业的敬畏之心”不可或缺。中庸有语“君子之心,常存敬畏”,“对教育事业的敬畏之心”是指在教育活动和行为面前,无论作为参与者抑或评判者都要怀有一种敬重与畏惧心理。“敬重”之心来自于教育活动的神圣性。教育是一项塑造人心灵的职业,是促人成长、育人成才的事业,教育者的一言一行都会深深地影响受教育者,在他们的成长历程上留下印迹。面对受教育者的期待,教育工作者唯有以严谨、求实之风范,兢兢业业对待教育活动的每一环节,率先垂范,方可无愧于学生的注目和尊重。“畏惧”之心则源自教育效果的深远性。教育行为对受教育者乃至社会的影响短期固然未必可见,但是却会潜移默化地发挥作用,既可能令人“获益匪浅”,也可能“贻误终生”。因而,教育者对教育事业的“畏惧”更应体现为他们对学术研究的“求真”、对教育行为的“慎重”,以“正人正己”之信条,时时自警、自省,才能成为身正、德高的典范,让人肃然起敬。
“对教育行为的担当之心”不可或缺。教育工作者作为教育活动的具体承担者,需要毫不犹豫、责无旁贷地对教育事业、对学生负起责任。担当是一种精神境界,担千钧之任,当万石之责,对教育教学中的困难不逃避、不退缩,积极面对、反思教学科研中的“真问题”,运用新思维,尝试新方法,促进个人教学科研能力的精进;担当是一种做事的态度和习惯,善于合作,合他之力,聚众之智,不拖延、不敷衍、不推诿,不浮躁地做好教科研工作,锐意进取,谋求教学团队的整体发展;担当更是一种职业操守、成就事业的机会,懂珍惜、懂坚守,能吃苦,能奉献,忠诚于教师职业,以知识和品德指引学生的求知路径,在担当中有所建树,从而实现教师的人生价值。
“对教育对象的关爱之心”不可或缺。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如果你厌恶学生,那么当你工作开始时,就已结束了”。所以,关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和底线,这种爱不仅是教育发生的前提,而且贯穿于教育过程始终。师生间的关爱是言传身教得以实现的情感纽带,用真诚、真情拉近同学生的距离,用尊重、理解与学生建立朋友般的情谊,用宽容、体谅包容学生的缺点和错误,用殷切目光和期待让学生充分理解“爱之深、责之切”的良苦用心,对学生不姑息、不放纵、不冷漠、不责难,用富有情感的教育方式帮助学生增进学识、增益人生。
康德曾说,在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值得仰望终生:一是头顶璀琛的星空,二是内心高尚的道德法则。星空因其广袤而深邃,让我们心生敬畏;道德因其庄严而圣洁,叩响我们的心灵。师德,作为教师的职业操守,是每一名教育工作者内心的道德法则,值得我们坚守一生。
(作者为全国优秀教师,东北石油大学人文科学学院教授。)